標竿學習最早起源於1980年代,企業尋找產業內的最佳實務,企圖超越競爭對手。早期,大多數的企業依賴競爭分析與量化比較來取得市場中的競爭優勢。然而標竿學習在性質上與競爭分析有兩個相異處,首先是標竿學習不只分析企業的產品或服務,更重要的是企業如何設計、製造與行銷產品與服務的流程;其次是標竿學習的對象不只侷限於直接的競爭對手,更將視野拓展到產業外、國外、甚至世界級的比較。
就原始的字義而言,「標竿」( benchmark)最早是指地理研究中,用來測量相對距離前必須先決定的參考點。
之後,在品質改善辭典中,「標竿」指的是同儕中最好的成就(best-in-class achievement)。擁有相同作業流程的企業,會將此成就做為參考學習的典範。
1985年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(APQC)對標竿學習的正式定義為「標竿學習是一項有系統、持續性的評估過程,透過不斷地將組織流程與全球企業領導者相比較,以獲得協助改善營運績效的資訊。」
根據Kulmala(1999)的定義,標竿學習是指評估與應用任何可以提供品質改善的流程;而Bhutta與Huq(1999)認為標竿學習是改善績效最優先的工具,透過與其他組織的最佳實務比較來達成。Ahmed與Rafig(1998)提出標竿學習的精髓在於學習如何改進活動、流程與管理。
1991年Spendolini選定57家採用標竿學習流程,也獲得滿意成果的公司進行訪談,瞭解他們對標竿學習所下的定義、使用的流程等,蒐集了49種標竿學習的定義之後,整理出如下圖的定義選項表。
綜合上述學者對於標竿學習的定義,本團隊認為,標竿學習是一持續不斷的學習流程,透過分析其他組織的最佳實務,將其調整並應用至本身企業之中,以獲得組織在品質、作業程序與管理面的績效改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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